【自主選擇權】按時交納續期保費,避免保單失效
發布日期:2024-08-23 文章類型:原創
2023年7月份,富德生命人壽客服人員接到客戶朱先生的電話,反饋其在保險公司投保了多張保單,目前收到續期交費提醒短信,其中一張保費較少,一張保費較高,均已進入交費期。因經濟不景氣,經營資金周轉困難,交費銀行卡中的資金已有他用,客戶朱先生希望先將保費較少的保單正常劃扣,保費較高的保單待資金充裕后再交。
客服人員告知朱先生,可以根據其需求向公司續期人員申請正常劃扣小額保費,大額保費為其提供暫停續期扣費服務,等朱先生資金充裕后再聯系申請交納,并提示保單寬限期為60天,超出后保單將會失效,失去保險保障。后朱先生經濟狀況得到緩解,在寬限期內申請保單繼續扣費。
二、案例評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消費者有權自主選擇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經營者,自主選擇商品品種或者服務方式,自主決定購買或者不購買任何一種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項服務。消費者在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時,有權進行比較、鑒別和挑選”。
本案例中,保單條款約定保險消費者應按時交納保費,因消費者在同一時間段兩張保單均進入了交費期,消費者有權根據自身需求自主選擇先交哪張保單的保費。保險公司客服人員根據消費者需求,為消費提供了適合的保險服務,從而維護消費者的自主選擇權。
三、案例啟示
(一)保險公司
1.消費者可根據自身需求,自主選擇產品或服務,并享有決定是否購買或接受的權利。保險公司應保障金融消費者自主選擇權,在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的范圍內,充分尊重金融消費者的意愿,由消費者自主選擇、自行決定是否購買產品或接受金融服務。
2.為避免消費者在選擇服務時影響自身權益,保險公司應采取多種服務方式,在消費者辦理業務的事前、事中、事后等觸點,設置人工及智能提示,提醒消費者審慎做出選擇。
(二)消費者
1.消費者如果對保險產品有疑問或有保險服務相關需求,可以直接通過保險公司公布的官方網站、撥打、親訪客服中心等方式與保險公司聯系。
2.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應仔細閱讀和理解寬限期的相關條款,包括寬限期的時長、適用條件等,避免超過保單寬限期仍未交費,保單將會面臨失效,無法獲得保險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