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保險適當性,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發布日期:2024-03-15 文章類型:原創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在2024年初發布《深入學習貫徹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奮力構建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新格局》專欄文章,將“完善金融產品適當性管理”作為年度四項消費者權益保護重點工作之一。
根據《銀行保險機構消費者權益保護管理辦法》第十一條規定:“銀行保險機構應當建立消費者適當性管理機制,對產品的風險進行評估并實施分級、動態管理,開展消費者風險認知、風險偏好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評,將合適的產品提供給合適的消費者。”
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保險銷售行為管理辦法》規定,富德生命人壽通過建立保險產品分類分級管理制度、銷售人員分級管理辦法,健全客戶需求評估分析和風險承受能力測評機制,組織從業人員簽訂《誠信銷售服務承諾書》,認真組織開展侵害消費者權益排查整治等工作,不斷推進適當性管理工作向縱深發展,確保將合適的保險產品或服務,通過合適的業務渠道和合格的銷售人員,提供給適合的消費者,充分保障消費者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等。
結合適當性管理的有關原則提示保險消費者在選擇和購買保險產品時,應注意以下要點:
1.認真閱讀保險條款。消費者應認真閱讀保險合同條款,特別是“保險責任”“免除或者減輕保險人責任的條款”及“保險期間、保險費及交費方式、合同變更和解除”等部分。如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以咨詢保險銷售人員或撥打我司客戶服務熱線95535進一步了解。
2.明確保險需求并充分考慮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在決定購買保險前,要充分考慮自身真實保險需求、風險偏好、已購買同類保險保障額度,以及保費支出與自身經濟承受能力匹配程度。
3.了解新型保險產品利益的不確定性。比如,分紅險的紅利分配是不確定的,萬能險最低保證利率之上的投資收益是不確定的,投資連結險投資回報是不確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