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監管局提示】關于“開門紅”保險消費的風險提示
發布日期:2019-12-16 文章類型:轉載
歲末年初,保險公司為沖擊新年業績都會開展“開門紅”活動。“開門紅”是現有保險行業特有的一個銷售節點,在此期間產品的宣傳推廣以及銷售推動力度相對較大。保險銷售人員面臨業績與獎金雙重壓力,容易滋生銷售誤導行為。目前我市保險市場可供選擇的保險保障產品日趨豐富,廣大消費者在選購“開門紅”保險產品時,要謹防風險。天津銀保監局在此提醒您:
一是謹防借助“炒停”營銷。為沖業績,有的保險銷售人員利用活動炒作概念,以“即將停售”、“限時限量”等概念向消費者推銷產品,利用消費者在信息不對稱、不透明情況下的盲從心理,誘導其沖動購買“開門紅”保險產品。
二是謹防不實宣傳。為獲公司高額獎勵,有的銷售人員會違背保險最大誠信原則,利用活動期間的產品銷售政策夸大產品收益,開展不實宣傳。比如:在介紹分紅型、萬能型等人身保險新型產品時,存在以歷史較高收益率進行披露、承諾保證收益等不實宣傳的行為,進而誤導消費者投保。
三是謹防混淆片面比較。個別銀行保險渠道產品銷售人員利用模糊表述的方法,向消費者介紹與定期存款一樣的“定期產品”,并稱其利息高且保本無風險,實則誘導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給消費者造成了不便甚至是損失,擾亂了金融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
天津銀保監局提醒廣大消費者購買保險或者辦理相關業務時,一定要仔細閱讀保險條款,不盲目跟風沖動消費,根據自身實際需求,合理安排保險保障。要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風險,切實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天津監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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