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保單時應注意哪些問題?
發布日期:2019-05-27 文章類型:轉載
有效利用“猶豫期”規定。為確保客戶投保純屬理性和自愿,保險公司都會為新客戶提供一段猶豫期來對自己的投保行為做冷靜的考慮。猶豫期一般為投保人簽收保單后的十天。猶豫期內,投保人有權要求解除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在扣除工本費(一般為10元)后將全額退還已收保費。收到保單正本后應認真閱讀保險責任、繳費方式、保險賠償或給付辦法、責任免除等重要條款,如發現保單條款規定與保險計劃書或營銷員口頭陳述不符,或者經冷靜考慮認為自己投保的險種、期限、費率等不合適,則應盡快在猶豫期內解除合同,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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