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保監會提示】關于防范銀保產品銷售誤導的風險提示
發布日期:2018-10-11 文章類型:轉載
歲末年初,保險公司為沖擊新年業績,多組織“開門紅”活動,保險銷售人員面臨業績與獎金雙重壓力,各地出現多起銀行保險渠道產品銷售誤導事件。
個別銀行保險渠道產品銷售人員利用模糊表述的方法,向缺乏相關知識的金融消費者介紹一種與定期存款一樣的“定期產品”,并稱其利息高且保本無風險,實則誘導金融消費者購買保險產品,給金融消費者造成了不便甚至是損失,擾亂了金融管理秩序,損害了保險機構的聲譽。
中國保監會提醒廣大金融消費者辦理相關業務時,要認真閱讀合同,提高警惕,注意防范風險,切實保護自身合法權益。消費者如在銀行保險渠道誤購買一年期以上的保險產品,可以在“猶豫期”內主動申請退保,或在“猶豫期”內客服人員致電詢問是否反悔時,提出退保,“猶豫期”為投保人簽訂保險合同15個自然日。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官網
